RCEP

在討論TPP時,常會聽到RCEP或是拿來與RCEP比較,到底啥是RCEP?


RCEP為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(全名為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,RCEP)的英文縮寫,是由東協十國發起,邀請中國、日本、韓國、澳洲、紐西蘭、印度共同籌組「10加
6」,意即東協十國+6國,通過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,建立16國統一市場的自由貿易協定。RECP將自2013年開始推動自貿談判,目標在2015年底完成,若順利談成,它將涵蓋約35億人口、占全球總人口的一半,GDP總和將達23兆美元、約佔全球年生產總值的1/3,所涵蓋區域也將成為全球最大的自貿區。


 RCEP被視為以美國為首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(TPP)的“競爭對手",由於後者並未把中國涵括在內,兩項協定代表了中美兩大強權在亞洲的角力。


若將以東亞地區為主要會員國的RCEP與以亞太地區為主要會員國的跨太平洋經濟夥伴關係協定(TPP)相較,在區域經濟規模上,若日本加入TPP,兩者經濟規模相當;就經濟整合深度而言,TPP除了優於WTO規範之外,服務貿易將以負面表列方式進行開放,並增加智慧財產權、環保、政府採購、投資保護、勞工等議題,而RCEP主要進行WTO-Plus的開放,主要內容仍放在貨品貿易,幾項服務貿易及投資合作的促進,因此TPP經濟整合深度高於RCEP。


名辭小集錦:
  • 東協十國新加坡, 泰國, 印尼, 馬來西亞, 越南, 菲律賓, 汶萊, 緬甸, 寮國, 柬埔寨。
  • 東協10+1:東協+中國自由貿易區、東協+韓國自由貿易區、東協+日本全面經濟夥伴協定、東協+紐澳,所以是有5個東協10+1。
  • 東協10+3:東協與中國、日本、韓國,四個經濟體一起簽一個自由貿易協定:"東亞自由貿易協定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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