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PLM文章中提到工程變更(Engineering Change)。工程變更是企業活動重要的管制項目之一,依照實施的時間、目的不同,可細分如下:
ECR (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)工程變更申請:
通常使用於新產品完成後,非工程單位就本身之需要發出工程變更申請,交工程單位研究,工程單位若同意則發出ECO,交各單位會簽,會簽同意後導入。
ECO (Engineering Change Order)工程變更命令:
通常使用於新產品開發完成後的工程變更﹐工程部門確認必要的變更後﹐發出文件交相關單位會簽﹐以確保庫存品﹑在製品被妥善處理﹐是立即變更﹑使用完畢後變更等﹐銷售單位﹑製造單位﹑物料單位都要同意且採取必要行動﹐通常ECO 牽涉範圍大﹐導入時程長﹐需要嚴謹之系統管理之。
ECN (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)工程變更通知:
通常使用於新產品開發過程中之工程變更,工程部門確認變更後發出,通知相關單位。
有些時候工程變更需要經過客戶的授權﹐此時則需要發出ECA要求客戶簽回﹐作為ECO的依據。
資料來源: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oswin-design/article?mid=7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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